查看原文
其他

婚外性≠婚外情?刘强东案再起波澜!

苏州普法 2020-09-04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刘强东案经历三个多月的起伏和波澜,终于告一段落。


12月22日凌晨,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公布刘强东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不予起诉。


1

刘强东为何没有被起诉?


对于为何没有起诉刘强东,美国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检方认为,经过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性犯罪部门的彻底调查和4名高级性侵检察官的细致审查,此案被认为有严重证据问题,这使得任何刑事指控都极不可能



案件发生后,女方本人或者通过第三人向媒体公布了很多她被刘强东性侵的“事实证据”,然而这些“证据”大多都属于“传来证据”,在美国是无法作为立案依据的。


那有些小伙伴就要问了

啥是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当事人在没有宣誓的情况下,在庭外做出的对于某件事情的真实性做出的陈述。


“传来证据”除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般来说在美国的刑事证据制度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而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对于如何认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

不予起诉=无罪?


对此,美国法律政治学者张军表示,不起诉,不代表没有犯罪也有可能是检方掌握的证据,他们认为不足以证明(犯罪的行为)。


当然,张军强调,也确实可能当事人没有犯罪,这两个可能性都是有的。


其实这个问题就牵涉到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关系

那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解释的呢?



客观事实,就是原本发生的、在意识之外、不依赖人们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现实事实;法律事实是依据法律程序、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案件事实。


有时法律事实几乎等同于客观真实,但有时候又不完全等同于客观真实。有证据支撑的事实才叫法律事实,法院采信的必须是法律事实。



在这起案件的法律事实上,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经过充分的调查,决定对刘强东不起诉,所以法律事实就是刘强东没有发生性侵行为。


至于在客观事实上,刘强东有没有发生性侵呢,这个除了刘强东本人承认(即自证),我们谁都无法确定,也不去做过多地猜测和评论。


又有人会问了

客观事实都不确定

怎么在法律上就无罪了呢?


客观事实经过材料搜集阶段、证据证明阶段,才会变成法律事实。对于证据证明是非常严苛的,对证据的种类有规定,证据的符合三性有规定,对证据的证明能力的规定,这一系列都是程序法定原则的严格实践。


3

婚外性≠婚外情?


12月23日,当当网联合创始人李国庆在转评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刘强东的声明称,


1,非性侵,只是婚外性,对股东和员工谈不上伤害。


2,非婚外情,只是性,对老婆伤害低。


3,非嫖娼,对社会风气负面影响低。望今后学会自我保护,虽杀风景,但划得来。我的小经验:一次和女性发生关系前,捧着手问:我们不是爱情,你接受吗?还一次坠入爱河,在泳池相拥问:我们还没结婚,你接受上床?



此番言论引发众怒。昨日,当当网就李国庆的这番言论表示强烈谴责。


当当网表示,李国庆是当当网联合创始人,他离开当当网管理层、决策层已有一段时间,李国庆的言论是他的个人观点。



今日,李国庆在微博发布道歉声明,声称举例是提醒大家尊重对方不要以爱的名义骗炮。



李国庆被千夫所指,还被所创企业当当“割logo断义”,一点都不冤。俗话说“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你一说话就成了“靶”,这不能怪大家。


道理很简单:作为公众人物,说话都是要负责并承担相应代价的



事实上,很多人在批李国庆时,批的更是残存在一些人思想深处的“封建”认知,这种认知从未平视女性


李国庆微博上那些透露出轻佻和猥琐、无所谓和不尊重的言论,及时将自己推到了舆论靶心位置。这不仅与一位名人的气质不符,也和我们当下倡导的女性权益和价值方向背离。


个人在微博上发言也是公共表达,也应该注意伦理,说错了话,冒犯了常识和公众,没有底线地说昏话,就应该接受被舆论批评的代价。



对于刘强东事件,《中国妇女报》发表评论:“刘强东没有罪,这是法律上的判决,“ “但法律背后是道德。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他的言行应该有更高的标准。“


这让我们再次体会到,这个事件折射出来的法律只是道德的最底线,同时,公道自在人心的双面。




你对此事有何看法?

在下方留言吧~

往期精选

“南园包子”被罚43万!谁来保障苏州人“舌尖上的安全”?

定了!再过7天,苏州买首套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月!

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获赔5万?真相万万没想到…

玛莎拉蒂停户外1年后竟剩空壳!遇见“僵尸车”怎么办?

可以致伤、致死!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线标准



部分素材来源:广州普法、澎湃新闻、新京报评论等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敬请关注“中国普法”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觉得好就“点赞”吧!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